日期:2022/09/13 11:16:30图片:未知人气:+
春秋战国分为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一方面,春秋时期,周王室的势力减弱,诸侯群雄纷争,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相继称霸,史称春秋五霸(另一说认为春秋五霸是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另一方面,战国时期,战国七雄之间展开了激烈的兼并战争,最终由秦始皇一统天下,消灭山东六国为结束。
至于春秋和战国之间的分水岭,一般以三家分晋作为标志,当然,也有历史学者认为应该将田氏代齐加进去,这是因为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在本质上是差不多的,都是卿大夫掌握权力,最终篡夺了原本君主的权力,乃至于结束了姬姓晋国和姜姓齐国的历史。那么,问题来了,同是卿大夫掌握权力,为何晋国是三家分晋,齐国却是田氏代齐?
一
首先,对于晋国来说,虽然最后是三家分晋,也即由魏氏、赵氏、韩氏三家瓜分了晋国。但是,实际上,晋国也差一点和齐国一样,出现一个卿大夫家族取代国君的情况。公元前633年,自从晋文公作三军设六卿开始,六卿就一直把持着晋国的大权。在这一过程中,六卿不仅和晋国君主之间展开较量,彼此之间也是互相兼并。到晋平公时,韩、赵、魏、智、范、中行氏六卿相互倾轧。
后来,赵氏把范、中行氏灭掉后,晋国的大权被赵氏、魏氏、韩氏、智氏这四家卿大夫所掌握。其中,智氏在整体实力上保持领先,完全有机会消灭其他三家,以此形成类似于田氏代齐的结果。但是,在公元前453年的晋阳之战中,智氏反而被魏氏、赵氏、韩氏这三家联合消灭,这才导致晋国最终被魏赵韩三家瓜分。
二
在晋阳之战中,智氏联合韩氏、魏氏三家包围了赵氏,对于赵氏来说,一度被围困在晋阳这座城池中,可谓危在旦夕。但是,在晋阳这座城池被攻破之前,韩氏和魏氏选择背叛智氏,联手赵氏反杀了智氏。对此,在不少历史学者看来,如果晋阳之战中,智氏最终消灭了赵氏,那么,他一定不会放过韩氏和魏氏,等到智氏成功兼并了晋国的其他卿大夫家族了。那么,智氏最终完全会取代晋国公室,这自然和田氏代齐是比较类似的情况了。
因此,在笔者看来,三家分晋,显然不是卿大夫掌握权力的必然结果,而是因为晋阳之战等事件所导致的偶然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齐国来说,原先掌握大权的卿大夫,实际上也不止田氏这一家。当然,最终的结果是田氏消灭了其他卿大夫,从而在齐国一家独大。也即相对于晋国的智氏,田氏没有遭到晋阳之战这样的败绩,得以顺利取代了齐国公室。
三
在齐国的历史上,高氏、国氏世代为齐国上卿,天子所任命,齐国形成吕氏(齐国君主)、高氏、国氏三家共同保护姜姓社稷的局面。但是,从田桓子事齐庄公得宠起,经过田釐子(田乞)、田成子(田常),吕氏经历了齐庄公、景公、悼公、简公。经过反复斗争,至田常为齐简公相,田氏掌握了齐国实权,历时约95年。公元前545年,田氏联合鲍氏,栾氏,高氏共同击败了执掌齐国大权的庆氏,齐国自此改由栾氏,高氏共同执掌大权。
公元前532年,田氏又利用栾氏,高氏之间的矛盾,联合鲍氏分别击败了栾氏,高氏。由此,齐国虽然之前拥有不少卿大夫家族,但是,到了春秋后期,田氏因为陆续击败了众多对手,得以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齐悼公四年(丙辰,公元前485年),吴国、鲁国两国攻打齐国时,齐大夫鲍牧与齐悼公有矛盾,齐悼公杀鲍牧。在鲍牧被杀之后,田氏在齐国再无可以匹敌的对手了。
四
最后,相对于晋国的智氏,齐国的田氏显然更加耐心,也即步步为营,充分利用对手的矛盾,以此达到一一消灭的目的。同时,为了顺利取代姜姓齐国,田氏一方面在齐国施恩德于百姓,从而获得百姓的支持。另一方面,田常为齐平公相后,怕诸侯讨诛自己,为了安定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大诸侯国,取信于诸侯,争取诸侯的信任,尽归鲁国、卫国的侵地,西与晋国的韩、魏、赵氏订立了盟约,以及和吴、越互通使节。因此,田氏的处心积虑,加上步步为营,促使其在取代姜姓齐国时,不仅没有遭到春秋战国诸侯国的讨伐,更在齐国上下没有什么反对的声音。
所以,同样是卿大夫掌握权力,齐国是田氏代齐,而晋国则是三家分晋。在时间上,三家分晋发生于田氏代齐之前,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册封韩虔﹑赵籍﹑魏斯为诸侯,意味着魏国、韩国、赵国这三个诸侯国的正式设立。在魏国、韩国、赵国瓜分晋国之后,公元前386年,周安王正式册命田和为齐侯,自此田氏在形式上取得了齐侯的地位,也即田氏齐国取代了吕氏齐国,并且继续使用“齐”作为国号。基于此,魏国、韩国、赵国、齐国和原先就存在的燕国、楚国、秦国并称为战国七雄,这意味着战国历史的全面开始。
标签: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gzkyz.com.cn/article/215087.html
安阳情怀历史
倾诉你的情感,分享属于你们的故事Copyright 2005-2020 www.gzkyz.com.cn 【可可情感网】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21020401号
声明: 部分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