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20 08:22:49作者:锐鑫是个小法师图片:未知人气:+
你好,锐鑫。
情况是这样的:我与我前夫协议离婚时,由于我条件较差,综合考虑下来忍痛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了他。但没有想到,离婚后,他居然将孩子藏起来,不让我看孩子,我很痛苦,应该怎么办?
——四川刘女士
锐鑫: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所以刘女士的这个情况,离婚协议时将孩子的抚养权让给男方,但男方在离婚之后不让刘女士行使探望的权利。双方需要先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刘女士向法院起诉,判决行使探望的权利。
判决生效后,若刘女士的前夫仍拒不执行的,刘女士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能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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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鑫是个小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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