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09 10:18:40作者:刘琪律师图片:未知人气:+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去民政局解除混婚姻关系的话,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离婚,如果一审不判离的话,没有新理由的,需要等到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那么,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呢?
下面跟着 刘琪律师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
一方提出了离婚,对方却不愿意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解决婚姻关系。有法定离婚理由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法院一般不判离,没有新理由的,需要等到6个月后才能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判离。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上诉,否则是浪费自己的时间。
建议起诉离婚一方尽量制造分居的事实,并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为保证取得离婚判决,当事人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所以,若是尚未掌握证据,难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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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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