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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坏事要关门(关门前十几天搞活动吸资百万)

日期:2021-09-04 11:23:25作者:红星新闻图片:未知人气:+

在多个“奥维斯会员维权群”中,从去年12月26日开始,消息就在不断闪烁,这其中,有的人少则损失几千元,多则损失近10万元……

一夜之间,这家开了六年的健身会所,锁门“跑路”。而在此前的十几天,健身会所刚举办了“双十二”大型营销活动,“吸资”超百万。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奥维斯健身会所老板王远江还是成都休闲健身服务行业协会的发起人之一,任协会常务副会长。该协会成立时,首任会长曾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协会建立的目的)是给消费者一个投诉、监管的渠道,顾客无须再担心办卡充值后健身房‘跑路’等问题。”

而如今,协会副会长怎么先“跑路”了?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为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目前,奥维斯健身会所处于关闭状态

①闭店

会员:刚充值4万元 健身会所“老板跑了”

罗女士是被自己的健身教练拉入维权群的,“他们说健身房跑路了。”在进入维权群时,已有自称为消费者的几百人在群里,随着入群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又组建了维权2群、维权小群。

这家名为奥维斯健身(宽窄巷子店)的会所位于成都宽窄巷子附近,距离地铁2号线通惠门站C出口不到200米,由于交通便利,吸引了不少消费者。据不完全统计,健身会所停止营业时,还有会员2000余人。

消费者黄先生还有几十节私教课未上,加上办的年卡,损失费用近两万元。他记得特别清楚,健身会所关门时间是去年12月26日,早上刚醒来,他就看到健身房“跑路”的消息。

由于住得比较近,他到健身房时,楼下围了几十名消费者以及健身教练,而二楼通往健身会所的大门,则被一把大锁锁住,里面还有零星的工作人员来回走动,他们对着门外喊:“老板跑路了……”

↑维权群聊天记录

黄先生并不是损失最大的,据一位健身教练介绍,在去年“双十二”活动期间,他们开了两笔7万多元的大单。

在维权群内,一位不愿具名的女性消费者表示,由于“双十二”健身房优惠力度大,她一口气充值了4万元,加上没上完的课,目前账户内还剩6万余元。

她说已在这里锻炼了两三年,“没想到原本好好的健身房,为何一夜之间说跑就跑,没有任何征兆?”

教练:关门前两个月就拖欠工资了

“也并非没有征兆。”健身会所一位张姓健身教练也在维权群中,她维权是因为会所拖欠了她两个月共35000元的工资没有发。她向记者表示,早在关门前的两个月,会所已经开始拖欠工资,“11月只发了底薪,原本12月20号该发工资了,但还是没有发。”

据张姓教练表示,去年12月22号,员工们就找到老板王远江进行交涉,“他说他没钱了,以后也不发(工资)了,这个店你们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开。”张教练说,他们也想了很多办法和王远江交涉,但他都没有同意。“他不同意,我们就只有不上班了。”因此,去年12月25日,员工们集体停工、闭了店。

↑奥维斯健身会所宽窄巷子店已经营6年

张教练说,奥维斯健身宽窄巷子店开了6年,她也在这里工作了4年。但她表示,其实健身会所是可以继续开下去的,因为在“双十一”“双十二”,会所都做了力度较大的营销活动——买课送课,之前一年卡的价格可以买一年半卡。其中“双十一”卖了50多万,“双十二”卖了一百多万。

“但‘双十二’才仅仅过去不到10天,老板就说没钱发工资,那这些钱去哪里了?”张教练说,在活动开始前,王远江的儿子(店长)还跟员工们商量“双十二”的营销活动该怎么做,但在十多天后就关门走人,“明知道要关门,为什么还要去卖那么多课,这不就是明显的欺诈吗?”

员工们表示,不仅工资没拿到,还要被会员指责,他们希望老板王远江能出面承担责任。

据了解,目前会员账户所剩金额达数百万,事发后,会员们以诈骗罪向属地黄瓦街派出所报案。而健身会所欠员工工资大约在60万元,员工已申请劳动仲裁,目前仍没有拿到工资,“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他就是说没钱。”

在会所关门后,有员工和消费者表示他们听到一些传言,称在做“双十二”活动前,王远江就提前与妻子离婚,变卖了名下的车子,把房子和餐饮店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还申请破产,而王远江的儿子又在成都成华区新开了一家健身房,“爸爸的店跑路了,儿子又去开店,他们会不会又用这种方式去骗人?”有消费者表达这样的担心。

②调查

奥维斯公司法人已被下达限制消费令

红星新闻记者从“天眼查”了解到,王远江为成都奥维斯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目前企业为存续状态。旗下有成都奥维斯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侯、青羊、成华三家分公司,但在风险提示中,该公司被提示为高风险,预警提醒3条、周边风险达23条。

↑奥维斯公司被列为限高企业

记者看到,2020年10月12日,因民间借贷纠纷,肖某某把奥维斯公司告上法庭,执行标的为29.1471万元,最终,因未支付这笔欠款,法人王远江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2021年2月4日,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奥维斯公司相关案件中,执行标的达46万元,目前仍未支付,且奥维斯(宽窄巷子店)所属的青羊分公司也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近几日,红星新闻记者进行走访调查。

据知情人士称,王远江前妻冯某的餐饮店位于大庆路附近。3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店内,一位男性员工表示,老板确实叫冯某,但老板与其丈夫王远江的关系很好,员工们并不知晓二人离婚的事,“除了冯某每天会来店里,他老公隔三差五也会过来帮忙。”据该男性员工表示,这间近百平方米的店铺也属于冯某所有。

对此,冯某向记者表示,该店是租用,并非购买。

王远江:公司停止经营,对大家深表遗憾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了解到,法人王远江还是成都休闲健身服务行业协会的发起人之一、常务副会长。据媒体报道,2016年8月,在成都六家健身企业负责人的发起之下,成立了该协会。

谈起建立行业协会的原因,首任会长秦大川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第三方的行业协会,可以督促行业自律,协会正常运转后,会有一个投诉、监管的渠道,顾客无须再担心办卡充值后健身房‘跑路’等问题。”

3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王远江。在电话中,对于警方的调查,他很坦然地表示,事发后,公、检、法相关部门都介入调查,“既然现在你还能打通我的电话,就说明我没有任何经济上的问题。”目前公司是停止经营状态,对于发生这种事情,他对会员以及员工深表遗憾。

对于关门前集资跑路、离婚转移财产等问题,王远江表示,从做健身房到现在,他个人亏了700多万元,“所以公司最后关门,最大的受害者肯定是我。”他表示,他从2014年开始投资健身房,最火的时候奥维斯曾在成都开了5家健身房,而因为各种原因,另外4家陆续在2019年、2020年关门或是转让,仅剩宽窄巷子一家店。

↑王远江

“去年就经营困难,曾希望员工共渡难关”

对于奥维斯健身会所(宽窄巷子店)为何现在关门闭店?他表示,去年因为疫情,健身房1-4月都没有营业,但他照常给员工发工资、买社保、缴房租,11月份,疫情又有些苗头,对公司影响很大,出现了经营困难。为了缴纳房租,他去年9月还把自己的车变卖。

去年年底,有部分员工工资没发,“12月25号下班后,员工就在大门上加了一把大锁,把门关了。”王远江称他当时也报了警,进门后发现办公室监控被毁,文件被盗,从而无法继续经营。

他强调,“不是我主动去关门,前三天就在跟员工沟通,希望员工能和公司一起共渡难关,但有的员工不愿意,所以就用锁门来逼我,看我能不能拿钱。但我确实已经很困难了,因此停止了营业。”

同时他表示,在关门前,他也去找了成都市所有大型连锁健身房的老板,“他们都说房租太高了,没法接。”

对于为何会在关门前做活动吸纳100多万元会费?王远江表示,首先公司从来不做活动,只在每年的“双十二”做一次,其次公司确实缺资金,包括他向银行贷款,就是想把健身房经营下去;再次,做活动员工也可以挣钱,“每年12月份,他们都要挣‘高工资’。”但王远江也承认,“其实这一百多万也解决不了问题,如果能解决就对(好)了。”

对于这100多万元用于何处,王远江表示,前期公司经营中有一些负债,因此这部分钱还了债,补缴了房租,也给员工发了一部分工资。

↑大楼下,仍有健身会所的指示标志

“离婚与公司无关,没有申请破产”

另外,对于离婚转移财产的传言,王远江表示,闭店前3个月左右,2020年9月18日,他确实与妻子离婚,而他强调,离婚原因与私人财产无关,由于他向妻子亲戚借钱投资健身房未还,为此与妻子闹得不愉快,最后才离了婚。他表示,“我是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实缴制,就算我有上亿资产,公司的债务都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用不着去离婚。”

他表示,离婚后,夫妻财产也分割得很清楚,他们名下有一辆奔驰车与一套金牛区100多平方米的住房,“住房归她,但这套房子是按揭的,还做了二次抵押,名下还有100多万贷款由她来还,奔驰车是全款买的,归我。最后为了维持健身房运营,车子卖了52万,我就投了50万进去。”

而为何离婚后,他还会经常去前妻店里,他表示,“去店里只是为了吃饭,我现在一个人,她看我那么困难,不可能不让我吃口饭。看他们搞不赢,我就帮一下忙,毕竟一起生活了20多年,不能离婚了就把我当仇人。”

而对于健身房在关门前,公司是否曾申请过破产的说法,王远江称“从来没有申请过”。对此,记者也从金牛区法院进行了核实印证。

王远江表示,据他了解,现在起诉他的案子有40-50个,而对于会员的钱,他建议会员行使他们的权利走法律途径解决,“但起诉我也还不了,因为我名下已经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了,最坏的结果就是我限高。”

他表示,这个事情发生后,他也一夜之间白了头,“前妻、儿子都恨我,是我把他们带入了深渊,我也想过去轻生,但朋友都安慰我,轻生就是畏罪自杀了。”他说,“该来的我都承接着,该我负担的一切责任我都认,包括判刑。”

③警方

100多万元资金走向明确 不予立案

王远江是否涉嫌诈骗?对此,红星新闻记者从青羊区黄瓦街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该案已移交青羊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调查,具体是否涉嫌经济犯罪,会通知报案人员。

3月11日,记者从青羊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处获悉,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该案进行了详细调查。公安机关调查了王远江2019年以来的消费记录,以及健身房的经营情况,“首先这个人不是把店开在这里就跑,而是开了多年,与房东的租约也是签在闭店时间之后,而且一直在经营。”

民警表示,当时警方也对他在最后两三个月集中向消费者收取100多万资金的行为表示怀疑,“他给警方说这个钱是拿来还债了。”警方最后也查了这100多万元的资金走向,“资金走向很明确,在集中收这笔钱之前,有3个人曾把钱借给他用于(公司的)各种生产经营开支,包括房租、水电、员工工资等,之后他就用这笔钱还了这3个人。”办案人员表示,“如果这笔钱用于生产经营,就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如果他是用于挥霍,从事犯罪行为,就属于犯罪。而且经济犯罪在刑事上要有一个犯罪的主观故意。”

↑黄瓦街派出所

在“跑路”前期,王远江还约谈了3名(其他品牌)健身房负责人希望他们能接盘继续经营,但因为各种原因,对方不愿意投资,警方也向这几名负责人进行了核实。

民警表示,因此警方综合以上情况以及证据判断,不能说明他有主观故意,因此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而对于王远江已与其妻子离婚,且曾经夫妻名下的房屋也归前妻所有。办案人员表示,“法院会进行判断。”他建议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起诉追讨,挽回损失。

④律师

会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那么,健身会所“跑路”前十几天曾“吸资”百万,是否可能是蓄意集资潜逃?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陈逢逢律师表示,根据此事件的实际情况,如果奥维斯健身会所近几年按合同向会员提供过服务,跑路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那么与会员之间的问题当属民事纠纷,会员维权的最好途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健身房退还相关费用,如果经营者愿意调解,也可以请求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但陈逢逢律师也表示,健身房“跑路”前的十几天还在做活动吸资百万元,公安机关应介入调查,调查该公司是否有蓄意集资潜逃的目的,如果有上述情况,则可以定性为合同诈骗。这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因此,公安机关对闭店(跑路)前搞活动吸收资金的过程进行调查至关重要。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一说,朱界平律师表示,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是公司,而非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远江,且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王远江已对自己认购的股份进行了实际出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法人王远江是不用以自己名下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在此背景下,债务是否能够得到清偿,应当考虑该公司是否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有价值较高的财产,那么消费者胜诉后分到执行款项还是可能的。

预付式消费 不要大量充值

对于闭店前,法人与妻子离婚,是否有转移财产之嫌?朱界平律师表示,如果王远江在开设健身房的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股权已进行过实缴,即使公司对外欠债,他也不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来进行偿还,因此法定代表人是否离婚均不构成转移财产。

如果王远江没有实缴注册资本或者实缴后有抽逃出资的情况,股东应当在认缴的出资额限度内承担责任,但是否存在假借离婚转移财产的问题,要考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前提,如果确有共同债务而通过离婚将财产转移到女方的,则为恶意转移财产。

最后,陈逢逢律师表示,现在理发店、健身房、早教班等一夜间卷款潜逃的行为时有发生,职能部门在事前应积极作为,加强监管。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在针对预付式消费时,不要大量充值,最好先查询该商家是否已在商务部门备过案,了解商家的经营、资信状况、存管保证金合规性等相关事宜。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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