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04 22:47:48作者:北京宸硕律师事务所图片:未知人气:+
大家都说养儿防老,而现在这个“儿”则是指的子女,无论女儿还是儿子都应该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在实际中可能大家认为赡养父母是一件量力、随意的事情,比如我们身边的人,可能绝大多数都认为自己有很好的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了,但要是一一问他们各自从什么时候开始赡养父母以及是如何赡养的,答案可能五花八门。
就拿赡养费来说,不少人认为子女有钱就多给一点,子女清贫就少给一点,上不封顶但下无界限的话,如何保证赡养费不会少得父母温饱都成问题?关于赡养父母,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5大准则,为人子女务必知晓!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一般来说,无劳动能力一般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也就是说父母达到合法退休年龄时,子女就必须要赡养了。但并不是说在父母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子女可以拒绝父母需要赡养的要求;生活困难的父母随时有权要求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宪法》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是说成年子女,不分儿子女儿,也不分已婚未婚;甚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继子女等,只要父母有抚养其成长,那么在父母需要赡养时,就应该开始履行赡养的义务,直至父母去世。那些女儿出嫁后可以不赡养父母以及不继承遗产的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的“民间约定俗成”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赡养不仅仅是“饭管饱衣管够”的问题,赡养,物质只是一方面,精神情感方面也是不可忽略的。子女有任何虐待(不管言语还是行动上,比如言语辱骂、冷暴力、在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等)父母的行为,都是没有好好赡养父母,同时也是违法的。
以放弃继承权来逃避赡养义务是不合法的,这在非独生子女家庭比较常见,谁继承谁赡养的做法其实是不被法律支持的,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赡养费应该由所有子女均出,或者协商能者多出,但任何一个子女都不能以任何不赡养父母;有法定理由的除外,比如说子女自己没有劳动能力,有智力障碍、重度残疾、严重精神疾病等。
赡养费的金额并不是子女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这么简单,往多了给可以,但下限还是有的,最低赡养费应由以下方面综合定夺:基本生活费用、生病理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必要的生活娱乐费用以及保险金等。
父母养育子女成人,提供应有的教育环境;父母老了,我们赡养父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不要企图逃避赡养义务,人人都有老去的一天,人敬老,才是福。为人子女,以上准则大家看看自己达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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