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23 14:10:47作者:史大颗图片:未知人气:+
文|王颢凝
导语:选取“同情”一词作为研究对象原因有三:一则是“同情”在现代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不低,可以说是一个相对高频的词汇;二则是该词汇产生时间较早,并一直使用至今;三则是“同情”一词在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产生了丰富的、多样化的词义。综上原因,从语言学的层面来看,“同情”一词是具有研究价值的。
同情词义历史演变
首先从时间线上梳理,据《汉语大词典》的释义举例部分的收录来看,“同情”一词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出现,并在汉朝一直到明清的诸多文字史料中都有记载,时至今日仍然在使用。
汉语词汇的变化主要分为三种:新词的产生、旧词的消失和词汇词义的演变。从这一角度说,“同情”既非产生年代距今较近的新词,也非从前使用而现在已经不再使用的旧词,因此它的研究价值主要在于词义的演变。
从头说起,《韩非子·杨权》中首次出现“同情”一词。这句话是“参名异事,通一同情。”。这一条语录被收录的释义是同一性质,实质相同。
这里需要有一个概念的明确,即出现在《韩非子》中的“同情”一词,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还是一个由“同”、“情”二字(两个自由语素?)构成的合成词?在后面几条释义的研究中,这一点依然是很重要的,它与词义的演化息息相关。
在“参名异事,通一同情。”(《韩非子·杨权》)一句中,“同情”被译作同一性质,显然它是由“同”的某一意义与“情”的某一意义复合而成。
同情基本释义
“同”的基本释义有四:一是一样,没有差异;二是共,在一起(从事);三是和,跟;四则作为姓氏。“情”的基本释义有五:一指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感情/情感;二则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况及有关的事物,即我们通常所指的爱情(在新修订的《新华字典》中爱情的释义似乎已经取消限定词“异性”,也就是不仅仅指“男女相爱”了);三指对异性的欲望,即情欲;四指私意,这一点比较不好理解,举一个例子就是生活中经常会使用的“看在某某人的情面上云云”或“让某某人去说说情云云”;五指状况,情况。
同情释义历史例证
因此“通一同情”中的“同情”应是“同”的相同、同样之意与情的状况之意复合而成,释为同一性质。
“同情”的第二条释义为同心、一心(在《汉语大词典》中,同心、一心与同心者之意被列为一条,在这里我分开来说)。
这里有两条例证。《后汉书·刘瑜公孙瓒等传论》:“……同情共力,纠人完聚……”与《后汉书·马援传》:“四海已定,兆民同情。”
《后汉书》为南朝宋范晔所著,可以见得这一时期也有这种“同”“情”连用的语言用法。不过在《后汉书》的这两个例证中,“同”和“情”似乎粘着性也不是很大,同心的词义仍然由“同”与“情”分别的意义复合而成,没有成为一个固定用法。并且《汉语大词典》在这一释义下援引的两条语料都出自《后汉书》,也许这是作者范晔的一个个人语言习惯,在当时时代中不一定具有普适性。“同情”作为同心之意具体是不是一个当时较为普遍的惯用释义,还需要结合更多的语料去看。
第三释义则是“同心志者”,大约可以看成志同道合的人。譬如《史记·吴王濞列传》:“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成,同欲相趋。”,还有《西轩月夜有怀南洲却寄》诗:“此怀匪冥漠,持取问同情。”这里有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此处的释义可以看做是一个名词释义。但是“同情”的后面没有加“者”,如果是“同情者”译作志同道合的人,是非常好理解的,但这里却直接用“同情”代指,是个比较独特的用法,可以再细细研究。另一点就是《史记》成书于西汉,但《词典》中对于同心志者这一释义所援引的另一例证《西轩月夜有怀南洲却寄》却是一首曹寅的诗,也就是说此诗成于清朝。这其中的时间跨度可以说是十分大的。这是不是反应出“同心志者”这个释义在很长的一个时限范围内都作为“同情”的一个固定用法去使用?如果是的话,“同心志者”作为“同心”的名词化用法,并且《汉书》的成书年代要早于《后汉书》,是不是可以推测上一条释义其实也是一个惯用法(而不是我所猜测的《后汉书》作者的特殊习惯)?
在这里,“同”与“情”之间的粘着性似乎相比前两条释义变强了,它不再仅仅是简单的“同”“情”两个自由语素之间的词义组合,而形成了一个自己的独特意义。这也是我要把“同心”和“同心志者”这两个释义拆解开来说的原因。
“同情”的第四条释义其实和上一条释义有一些相似,是指同伙、同谋。显然,目前来说“情”并没有共事者,一起做事的人之类的含义,所以被解释为同伙、同谋的“同情”的已经不单是由两个语素构成的复合词汇,如果上一条“同心志者”我们尚且可以看做是同心、一心的名词化现象,同伙、同谋却也无法在“同情”中被拆解来说了。在这个释义中“同情”已经成了一个不可拆分的整体。
援引宋苏轼《乞医疗病囚状》:“若死者稍众,则所差衙前、曹司、医人,与狱子同情,使囚诈称疾病,以张人数。”;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二:“崔相国虽被贼掠,皆我开门迎贼所致,执作同情,何辞以辩?”;《元典章·刑部十六·违枉》:“潘四三、胡万一到官供指……与雷正俚同情于邓德四睡处,堂上灵前将本人杀死是实。”
在宋、金、元不同时期的史料中都可以找到这一用法的语料,说明同伙、同僚这个释义在中古时期应该不算是一个非常生僻的、较为常用的用法,且沿用时间也比较长。
《词典》所给出的第五点释义是“犹常情”,这个不好理解,其实从引用语料来看(明刘基《鱼乐轩记》:“夫恶忧患而乐无害,凡物之同情也。”;明何景明《上杨邃庵书》:“夫徇同情,则独行见遗;实多口,则廉节被黜,何也?独行者,同情之所缪;而廉节者,众口之所黜也。”大概就是常情,即寻常的情况。这个用法比较特殊,引证的语料也都为明朝语料,也许是当时语境下的一种用法,但是没有被沿袭下来,现在也没有继续使用,如果深入研究则需要更多的语料佐证,不再展开说明。
最后则是同情在现当代最常用的释义:对于别人的遭遇在感情上发生共鸣,或对别人的行动表示理解、赞同。
这是现代人最常接触的用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同情也是这一释义。
它同时有名词义和动词义,譬如说“我对某某的际遇充满了同情”或“我非常同情某某的遭遇”。
有趣之处在于,我们所最常使用的同情其实也是“同”与“情”的常用义的组合,“同”取其“与……一样/相同”之意,“情”取情感之意,即与某人处于相同的情感体验中而产生共鸣,引申作理解、赞同。但它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了一种深入人心的固定用法,也就成了不可拆分的整体。说到同情,现代人首先的甚至可能是唯一的反应就是这一含义。在这一理解下的“同”“情”二字已经不可分割,成为特定的组合构成这一意义了。
总结
“同情”一词的发展可以微观地反映出词汇发展的词义演变过程,同时我们在时间脉络的梳理中也可以看到它从由两个自由语素组合而成的词语逐渐演化为现在我们所惯用的sympathy或sympathize的过程,在这个词义逐渐演化并固定、“同”与“情”之间的粘着性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它亦有很多曾经的释义被弃置不用或者被替代(包括colleague之类的特别释义),一定程度上我们或许可以说,“同情”在漫长的发展史中经历了一个词义逐渐缩小的过程,从由自由语素构成的词汇发展成不可分割的语素本身,最终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样子。
参考资料:
《汉语大词典》
《韩非子》
《后汉书》
《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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