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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是什么意思(冥婚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期:2021-05-11 09:18:57作者:有两夏子图片:未知人气:+

我们在古装剧里总能看到各种男女主的关系。

撒糖型的自由恋爱,一般男主20、21,女主116。加点波折的,一般都会有娃娃亲,指腹为婚之类的情节。走逗比路线的,男女主辈份相差甚远,女主一嫁就涨辈,男主一娶就降辈。走灵异路线的,就会出现冥婚。

讲真,虽然现在的编剧天马行空,但这些婚姻关系,在我国古代却也是真实存在的。

尤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大家婚嫁起来,比起古装剧有过之而无不及!不是我吹,看完这篇文,你要写穿越文简直信手拈来!

不早婚,都显得自己没身份

《后汉书•任延传》记载,任延在边远地区当官时,就把内地的婚嫁习俗带了过去,规定男20岁,女15岁就可结婚了

《华阳国志》也记载,当时女子的平均结婚年龄是17岁左右,男子基本在20岁以上

这个年龄,基本是甜文标配了。

但在皇室和贵族,早婚才是标配。

整个魏晋南北朝的皇后,出嫁时的平均年龄是13岁

南朝梁太宗简皇后王氏,8岁就出嫁了。

8岁…这简直当童养媳养了…

三国时夏侯霸的妹妹,13岁就嫁给了张飞。

孙吴郁林太守陆绩的女儿,也是13岁就嫁给了周郡张白。

东汉末年,徐州刺史陶谦,14岁就娶了老婆。

更夸张的是,西晋傅咸6岁的时候跟着继母去看望外祖母。外祖母一看,这个娃娃不错!说:“汝千里驹也,必当远致。”

当下就从自己家里淘出一个女娃娃,嫁给了傅咸。

这才是,挑帅哥,要从娃娃抓起!不然真的手慢无啊!

受到贵族阶层的影响,平民百姓的婚嫁年龄也开始提前。

魏晋南北朝时期,大家结婚的年纪普遍小于两汉。

西晋时束皙曾说:男十六可娶,女十四可嫁

但大家嫁女儿还是越来越早。

因为女孩子出嫁的年龄越来越小,朝廷觉得不行,得管管。以至西魏北周先后下诏,规定女孩子不满13不准嫁

尤其北周武帝的诏书,直接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以时嫁娶”。

于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就成了当时老百姓的普遍结婚年龄

所以现在不少小说,动不动就说女主十三四岁,生得倾国倾城,引得一堆王公贵族前来提亲,在当时也确实是有的。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关键问题——门第。

门第不对等,结婚何其难

小说和古装剧里,总会有富家少爷爱上穷丫头,富家小姐看上穷小子的情节。

这个说穿了,只是财富上的差距。

真正来说,富和贵是不一样的。古代的门第观念,比这种“霸道总裁爱上我”要严苛得多。

你富,不代表你贵。士族就是士族,庶人就是庶人。

在魏晋南北朝,士族婚姻对“士庶之别”的要求格外严格。

南朝萧齐时期,有人叫王源的人。咳咳,不是那三小只里面的王源哈!正好同名同姓而已。

他的曾祖父是西晋右仆射王雅,祖父和老爸也都是官居清显之位。但王源却很穷,老婆也死得早,于是他就把女儿嫁给了富阳人满璋之的儿子满鸾。

满家很有钱,为娶王源的女儿,光礼钱就给了5万。

而且,他们也不算是平民。据说满氏是高平旧族满宠、满奋的后代。

王源还专门查过满氏的阀阅,满璋之是王国侍郎,满鸾是王慈吴郡正阁主簿。然后才订下的这门亲事。

这样看,虽然对方没有王源的家世那么显赫,但也可以算是门当户对。结果王源却被重臣沈约当朝弹劾。

因为沈约认为,满氏没有明确的士族证明。满奋死于西晋,此后满氏一直都没有什么显赫的声迹,所以,满璋之的家世是伪造的。

他认为,王源就是为了钱才将女儿嫁给了满鸾,说他“蔑祖辱亲”,要求“免源所居官,禁锢终身”!

多么恐怖的门第观念!

如果你是个庶人,就算你现在本身也是当官的,就算你家境殷实,想和真正的士族联姻,也是绝对的高攀!

而如果你是士族,就算再落魄再窘困,要是和庶人联姻,直接一竿子打到死,根本无颜面对亲族和祖宗!

所以那时候,想要破除门第是很难的,基本都是几个大族之间互相通婚,档次不够,根本加入不了。

再所以,那时候要是有钱人家的少爷看上了穷人家的女儿。少爷家的人在那作妖,女孩家完全可以一句怼回去:大家都是庶人,门当户对。

是不是很牛皮!

但也会有所谓的“财婚”,因为总有人会为了一个“士族”身份,一掷万金。所以就出现了谁家礼金高,就把女儿嫁哪家的现象。

经常有女孩已经订了亲,突然冒出一个大财主,出N倍礼金来求娶,然后女方家就找各种理由悔婚,接着又找各种理由与财主家联了姻。有的甚至接二连三的悔婚,到处收聘礼

这种现象在北朝尤为突出,北魏北周的皇帝们也是三番五次下诏,明令禁止士庶通婚,要求婚嫁从俭。

亲上加亲,辈分不清

我们经常在古装剧里看到表哥和表妹订亲。当然,为了过审,剧里的表哥或者表妹多数都是男女主通往幸福之路的绊脚石。

但在以前,这种亲事是真不少,而且还不光是表哥表妹。

像孙权和他老婆徐氏的关系就很复杂。

来,一起捋一捋。

徐氏的祖父和孙权的老爸孙坚关系很好。

孙坚就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徐氏的祖父。

然后,孙妹妹就生下了一个孩子,叫琨。

再然后,琨就生下了徐氏。

再再然后,徐氏嫁给了孙权。

照这样算,徐氏的祖父应该是孙权他老爸的妹夫。这里面差着辈分呢!所以,这就是,女的一嫁就涨辈,男的一娶就降辈。

南朝刘宋时,有个叫蔡兴宗的人,和王源一样,老婆死得早,留下了一个年幼的女儿。

而他的外甥袁瞁,也死了老婆,留下了一个年幼的儿子。

蔡兴宗的姐姐是袁瞁的老妈,就把这两个孩子带在身边一起养。

一个侄女,一个孙子,这里面也差着辈分,但两人长大后成亲了。

所以像夜华和杨过这种,都喊过自己老婆“姑姑”的,在以前也是正常的。

尤其在门第的加持下,这种“亲上加亲”的操作在士族中更是屡见不鲜。

北魏官员李叔胤的老婆,为了保家族门第,将侄女纳为儿媳,在当时还被视为义举。

指腹为婚,玩的就是心跳

指腹为婚”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意思就是,孩子还没出生,就被订了亲事。

其实“指腹为婚”和“娃娃亲”一样,都属于幼童婚。

差别就是一个还没出生,一个刚刚出生。

这种亲事听上去很草率,但具有绝对的约束力。

《晋书》中记载了一件事:

有个叫王砯的人,和自己的好兄弟管彦订了娃娃亲。

不想管彦英年早逝,他儿子将老爸安葬在洛阳后,就随老妈回了临淄。

王砯见女婿都走了,就把女儿另嫁了他人。

结果管彦的弟弟找来了,问他怎么能随便就把女儿另嫁他人?

王砯说,我当初就是因为一个人在洛阳,家里亲戚都很远,才和管彦兄订了这门亲事。希望以后彼此在洛阳有个照应。贤兄之子葬父于洛阳,就是说自己是洛阳人了。结果他葬父之后又去了临淄,我只能把女儿另嫁他人了。

管彦的弟弟说,我嫂子是齐人,回临淄也正常。

但王砯却认为,你明知有婚约,也把老爸葬在了洛阳,结果人却走了。几个意思?都这样了,这婚事还怎么算数?

虽然最终这个婚就没结成,但也可以看出来,哪怕管彦死了,哪怕他儿子去了临淄,哪怕从当初订娃娃亲到最后王砯嫁女儿少说过了十几年。管家人还是可以凭着这门亲事上门讨说法的。约束力非同一般。

而且这事是因为管彦的儿子先违背了最初的约定。如果他没有随老妈回临淄,而是留在了洛阳,那么王砯的女儿就只能嫁他了。

只要有身份,死了也能结婚

很多灵异小说里都会写到“冥婚”,包括网上也传过一些清末民初冥婚的照片。

内容基本都是活人配死人,什么大户人家的少爷或者小姐死了,找个活人来成婚。

其实真正的冥婚不是给死人找个活人结婚,而是说,到了可婚配的年龄,还没结婚就死了,家里人可以帮着寻个年龄相仿,同样未婚而逝的人来结成冥婚。

办冥婚,如果下葬的时间差不多,就直接合葬在一起。但通常这种巧合很难遇到,一般都是有的已经下葬几年了,一个是新葬,或者两个都已各自下葬,然后家里人才给定的冥婚。这样就涉及到迁葬。反正就是一定要葬在一起,这样才不会孤独,彼此有个照应。

冥婚在《周礼》中就曾明令禁止,但却一直到民国,都有冥婚的记载。

《三国志》里就记有曹操为爱子曹冲找冥婚对象。

他看上了邴原的女儿。当时邴原的女儿早亡,曹操最爱的儿子曹冲也死了,曹操就想给儿子结个冥婚,有意将两人合葬,结果被邴原巧言拒绝。

但曹家人一直对冥婚保有执念。

魏明帝曹叡一个十分喜欢的女儿早亡,他就从甄宓的后人里找出一个小子,追封为列候,和女儿合葬,办了冥婚。

所以,在魏晋南北朝,冥婚也是一直存在的。

其实,婚姻怎么样,最终还是得自己过。

这些婚姻规则里,更多是家族的体面,利益,门第。也许从某些角度看,这个没有所谓的“婚姻自由”,甚至有些愚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门当户对,也失为一种对婚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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