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9/27 18:58:55图片:未知人气:+
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龙湖区教育局制定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遵循“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原则。
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对象,2021年秋季招生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幼儿园在接受适龄幼儿园报名后仍有办学资源的,方可开设托班。
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幼教集团统筹实施,成立汕特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总园长任组长,各成员园园长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工作。直属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录幼儿园所在小区“人户一致”幼儿和政策照顾生,仍有办学资源可进一步扩大招生范围。各类集体办幼儿园招生优先考虑辖区内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内业主子女。
工作方案提出,各类幼儿园应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并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报名、资格审核、注册、入园等环节的管理和服务。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由幼教集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将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报区教育局核准。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工作方案要求,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实事求是,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要及时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工作方案要求,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系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灵活采取网上报名、非接触式提交材料(通过提交扫描件、邮寄、幼儿园门口投递资料等方式提交材料)、电话核验或分散验证等形式组织报名,避免因招生工作导致人员聚集。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要遵守国家和省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龙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编辑:雅斓,校对:纪素琦,编审:盛、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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