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10 17:58:41图片:未知人气:+
王女士问:我原来是护士,婚后辞职在家做了5年的全职太太,现因感情问题想离婚,离婚时可以要求配偶补偿“工资”吗?
吴穷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夫妻在照顾老人、子女或配偶,以及为家庭生活便利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的一方,离婚时应当享有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所以,你可以要求丈夫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形予以全面综合考量: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长短、精力多少、对家庭贡献的大小,以及对家庭财富水平提高的程度。家务劳动补偿是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一方的权利给与救济和平衡,弥补付出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而失去的自我发展机会,非简单的家务工作报酬,不能等同于保姆月薪工资。
补偿金并非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而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从应当支付补偿金一方的个人财产中扣除。
值班律师:麦鹰雄15177820628 吴穷15777856121
3月4日(周五)值班律师
下午 林剑,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联系电话:187767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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