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18 18:54:04图片:未知人气:+
#离婚时查配偶财产 该写入民法典吗#
离婚时查配偶财产,该写入民法典,感觉这方面的法律已经够多了,不必重复立法,现代女性的个人权益保护意识已经达到了顶峰,不可在无限拔高,女权太高,有没有考虑一下,男性是否已经处于弱势了,现在社会,女性本就比男性少,男性已经把女性放到了高位,如果还要拔高,那么男性权利如何保证。
1.民法典已经规定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可以分割,婚前财产,工伤赔偿等不能分割。
2.个人收入是个人隐私,如果配偶可以随意查询,是否可能发生不正当手段,转移挥霍,就像马蓉在离婚前做极致的准备,最后使另一方损失惨重呢?男性权益如何保障。
3.现在结婚,房子加上女方名字,买车不能写两个人名字,竟然还有女性要求加名字的滑稽行为屡见不鲜,女性对于自己的权益可以说是发挥到了极致。
4.即使增加查询条款,那么婚前财产也是不能分割的,这其中是否包含了两代人的努力,如何证明这是婚后共同财产等问题怎么解决,如果女方发现大量自己未知财产,是否狮子大开口,这都未可知。
5.应该根据女性工作收入,结婚前工资水平及结婚后女性合法收入,适当考虑女性对家庭的特殊贡献,进行确定划分比例,而不是简单的一分为二(当然是在双方都无过错的前提下)。
6.女性不应该有结婚以后离婚就可分一半财产的想法,此风不可涨,长此以往谁还敢结婚,更有甚者结婚当儿戏,以此获得高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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