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09 22:30:55作者:小新图片:未知人气:+标签: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婚姻,夫妻双方也都不完美,可能婚前两个人非常相爱,但是面对婚后生活里的财迷油盐、孩子的教育以及一地鸡毛,两人都会有争吵的时候,及时做得再好,都没法满足另一半所有的需求,因此,就有男人出轨了,甚至和小三同居,那么,老公和小三同居要离婚吗?
婚姻遭遇背叛,离婚不是主要的,而最重要的是你要在这段破碎的婚姻中,维护自己的利益,为自己争一口气,惩罚小三,让自己舒服过日子。而根据统计,跟情人同居的男人中,仅有百分之十的人会跟妻子结束婚姻。
1、看他的本性,如果是软弱的人,他可能不敢离婚,但是如果他性格冲动,那他很容易离婚。但是也很容易后悔。
2、现在的婚姻还能满足他的需求,老婆也做得还行,这种情况下,他就不想结束婚姻,但是如果婚姻中既没有物质方面的满足,也没有情感方面的满足,也没有卧室方面的满足,他感觉不到婚姻的价值了,于是他会离婚。
3、他感觉自己可以掌控老婆,他搬出去后,老婆虽然闹,但是并不会让他损失什么,这种情况下他也不会离婚。如果有情人跟男人住在一起后,就想等男人离婚,那可能需要很长时间,甚至遥遥无期。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男方结婚的情况下与小三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的,是会构成重婚罪的,但只是普通同居的,不会构成重婚罪。
按照《民法典》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
1、以夫妻名义;关于第一个要件,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拒绝承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如双方居住的地方有无表征其是夫妻的证据,包括房内有无"喜"字、有无双方喜庆的请柬、有无夫妻共同生活必需的用品;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对外人称其为夫妻是否加以阻止或纠正。
2、公开同居生活;对于第二个要件"公开同居生活",首先,这种同居生活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关于"同居生活",则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因为正是由于双方所构成的是一种"婚姻关系",所以这种同居必须是和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或者适格性,包含夫妻生活的实质内容:
(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是短暂的、随时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的同居,则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
(2)双方须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共同的财产,双方相互扶助,相互扶养,具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等等。
3、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1、寻找丈夫搬出去的理由,是因为内因还是外因?内部因素指是夫妻之间的矛盾,夫妻感情以及夫妻沟通方式,相处模式等等,外部因素指的是外界的诱惑。与丈夫沟通,为什么要搬出去?是自己不好,还是家不好?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与丈夫进行有效沟通,而不是单纯地发泄情绪式的沟通。
2、让他自己承担家的责任。在与丈夫沟通之后,他还是坚持出去住,那么他搬出去住,当然可以,让他带上孩子。可能妻子会觉得孩子还小,丈夫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会很艰辛或者害怕丈夫照顾不好孩子,但其实没有必要担心这一点。孩子是他亲生的,他一定不会虐待或者是不管,带着孩子搬出去的目的是要让丈夫承担家庭的责任,而不是搬出去住之后在外风流快活。
这种男人,只有让他体验到妻子的艰辛和做一位父亲的责任,他才会意识到自己背叛婚姻的行为有多么的不堪,才能知道背叛婚姻对妻子造成多大的伤害,才会知道婚姻破裂会给孩子造成多么大的影响。
选择离婚,不仅仅会影响孩子的人生,也会影响自己的人生。要让他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的艰辛和生活的困难。当然,关于带着孩子生活的时间,可以两个人协商,是每个人一周,还是每个人一个月。总之,要让丈夫深深地感受到一个带着孩子生活的不容易,其实也是在警示他,如果为了婚外情而离婚,那么这些就是他要承受的痛苦,也是孩子需要承担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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