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情感网 > 情感生活 > 文章详情

夫妻离婚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日期:2021-10-09 10:51:04作者: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图片:未知人气:+

夫妻有孩子离婚的话,孩子自然是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且能够定期来探视。但有些夫妻感情破裂后,有人就希望断了联系,就不给对方看孩子的机会。孩子是自己的骨肉,看不到自然心疼,那么,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陈钢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陈钢律师补充: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因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因此,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陈钢律师结语: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出于对孩子利益的考虑,建议最好还是协商处理,以免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影响其健康发展。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gzkyz.com.cn/article/121279.html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倾诉你的情感,分享属于你们的故事
私聊 +关注

手机版 | XML地图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2020 www.gzkyz.com.cn 【可可情感网】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010517号

声明: 部分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