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情感网 > 婚姻生活 > 文章详情

新婚姻法离婚细则(民法典来了离婚新规变化了解一下)

日期:2021-09-02 09:12:47作者:政邦律师事务所图片:未知人气:+

转眼间,2020年余额已经不足,距离《民法典》生效的日子也越来越近,近日民政部也发布了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最新通知。这一切都意味着:离婚“冷静期”将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将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数据统计,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的离婚案都由女性上法院提起诉讼的。虽然社会上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话题早已热议不断,但既然通过了,建议大家还是可以多了解它,毕竟如何看待是一回事,学会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是另一回事。

首先了解一下,在我国现行的离婚方式程序:

目前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记住,二者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也各不相同: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诉讼离婚要上法院打官司。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也被称为自愿离婚。简单说就是两个人都已经谈妥同意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手续。

但万一夫妻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的情况,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双方无法和平协定,这时候就要上法院,找律师协助,打官司,也就是现行的第二种方式——诉讼离婚。

在现行的婚姻法规中,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是这么规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民法典》对协议离婚的修改,主要就是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这一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计划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而有关新增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今后协议离婚将需要走更多流程。

有关离婚冷静期的“两个30天”

简单给大家总结一下,民法典生效后,协议离婚中有“两个30天”,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今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不离婚,这婚就离不成了。请记住,这是第一个30天。

而冷静期届满后的第二个30天之内,夫妻双方需要共同亲自去领取离婚证。任何一方不去申领的,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婚也就离不成了。

我们用大白话总结起来就是,夫妻双方到民政局提交申请后,第一个30天内都不用行动,安静等30天冷静期届满;但第二个30天内,跟第一个30天的冷静期做法完全不一样,需要双方一起行动,共同亲自到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才算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假设情景:小俩口实在过不下去了,决定去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那按照现在的规定,夫妻双方准备一份离婚协议书签好字,到民政局领个号。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问清楚你们是不是自愿的、各种问题商量好了没,夫妻一致回答商量好了,决定要离。那么他会给你们发离婚证,从此你们俩就是路人了。

但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程序会变得更多,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回家后过了几天,你忽然觉得这段关系还能抢救一下,不想离了,或者配偶变卦了,不愿意离了,又或者夫妻和好了。那么你或者配偶或者你们俩,去撤回离婚申请,离婚这事就到此为止了。

二、小俩口和好了,但大家平日工作很忙,拖着拖着就忘了去撤回离婚申请。也没关系,不去也行,60天过后,你们俩都没人去民政局领离婚证,那么默认申请不成功,你们俩还是夫妻。

三、离婚冷静期满了30天后,你们还是想离,接下来的又一个30天里的任意一天(注意:第二个30天是最后机会),双方需要共同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了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只是此处值得提醒的是,离婚冷静期条款仅适用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协议离婚)的情形,并不会影响到上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夫妻。尤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遭遇家暴行为时,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居委会等单位求助,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冷静期并不影响受害人通过这些渠道来依法保护自身安全。

因此一旦配偶出现家暴、出轨、赌博等过错,建议尽早寻求律师协助、收集好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不要再去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以免耽误时间。

到法院诉讼离婚,民法典又是如何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前的诉讼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要等半年才能继续提出诉讼,也不一定能判离。

然而《民法典》有了明确的规定,改为:到法院诉讼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的,夫妻大不了分居满一年,再提起诉讼,这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再也没有离不掉的婚。

那问题来了,怎样才算真的离婚了?

对此,《民法典》也给出了明确答案。

根据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翻译过来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领到离婚证后,或者经法院诉讼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此处划重点,需要等到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才算离婚成功。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才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此,离婚的判决结果出来后,自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写在最后:

正如爱尔兰著名作家萧伯纳所说,“让离婚同结婚一样容易和方便,一样成为私人的事情。”或许在这个“婚恋快餐时代”,闪恋闪婚、冲动结婚、被催婚而结婚的情况越来越多。比起离婚冷静期,或许我们更需要的才是结婚冷静期吧。你也认同吗?

部分资讯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gzkyz.com.cn/article/95362.html

政邦律师事务所

倾诉你的情感,分享属于你们的故事
私聊 +关注

手机版 | XML地图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2020 www.gzkyz.com.cn 【可可情感网】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010517号

声明: 部分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