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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的几个法律要点)

日期:2021-08-21 06:10:14作者:中顾法律网图片:未知人气:+

婚姻家庭关系作为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它的稳定与和睦直接决定着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正所谓“家和万事兴”,和睦融洽的婚姻家庭关系不仅能使家庭成员身心愉悦,也是社会保持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的家庭分分合合,其中主要的争议焦点之一便是财产的分割。今天我们就聊聊离婚财产分割的几个法律要点!

对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最重视的财产问题,我跟大家做一下解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个人财产为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实践中,对于婚前一方按揭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没有规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可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比如孩子归女方的情况下,一般分割原则是照顾女方及孩子,可以多分一些。

针对结婚过程中送出的彩礼离婚时,男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有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走进婚姻不容易,经营婚姻更不容易。也许离婚对双方没有什么,但对未成年的孩子来说,成长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中,对其影响却是一生。请做父母的三思后行,给未成年的孩子一个完整而健全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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