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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和继承(再婚人士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日期:2021-08-20 06:17:01作者:法妞问答图片:未知人气:+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再婚后的财产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再婚人士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网友咨询:

我于四年前与丈夫协议离婚,双方对已知的家庭财产作了协议分割。现在我发现,前夫当时向我隐瞒了他在闵行区另购有一栋别墅及拥有一家外资公司80%股权的事实。我认为,前夫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经济利益。

请问:因前夫故意隐瞒婚前财产,我与他离婚时没有分割过的这一栋别墅及80%股权,我现在还能要求分割吗?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曲骆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按男女平等原则依法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现在,你前夫隐瞒了拥有别墅和公司股权的事实,致家庭共有财产中的一部分变成了他个人的财产。然而,你们离婚时分割财产,协议中没有你前夫拥有别墅和公司股权这二项内容。因此,不是你放弃这些财产,而是你前夫的故意隐瞒,造成了你不了解实际情况,使你未能获得应得部分的合法经济权益。由此可见,你的合法经济权益已经遭到了严重侵害,你可以依法要求对你前夫隐瞒的别墅和公司股权这一部分家庭共有财产继续进行分割。不过,如该别墅及公司股权形成在你们结婚之前,你们之间也有过约定:确认该别墅及公司股权为你前夫婚前财产,则该别墅及公司股权确应由你前夫个人所有,你不能主张分割。

网友咨询:再婚财产分割问题

您好,请问下,我家在农村,我母亲于2009年1月去世。我父亲当时58岁,2009年7月经人介绍和我现在的继母(当时50岁左右)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我继母有一个男孩,当时17岁左右,户口没有转到我们家,但由于上学,偶尔在我们家生活。我家有一院房子,是2005年自建的,但农村不能办理房产证,请问如果以后发生纠纷,我继母或者他的孩子能够继承我家的房子吗?

曲骆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你的继母和他的孩子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对你家的房子没有继承权。理由如下,1.你所称的继母不是婚姻法认定的继母,因为您的父亲与对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她不是继承法里面规定的继母。2.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再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如果你的父亲将房产部分遗赠给对方,是可以按遗赠抚养协议来履行的。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补办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他们将成为合法夫妻,您的继母将有权依法继承你家的房子。希望为您提供的服务能给您带来帮助。

曲骆律师总结:

对于再婚人士来说,财产分割的问题应该非常谨慎,必要时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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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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