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8-19 06:23:07作者:小扎说事儿图片:未知人气:+
都说狗死的时候,没有一对情侣是无辜的(吃狗粮撑的)。可见情人秀起恩爱来,是有多么的影响餐饮业复工复产啊。
鲜花、礼物、烛光晚餐这些都是基本配置,情侣们表达爱意的新潮方式早已变成了直接的红包转账。不过一旦分手/离婚,钱财纠葛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不想分手/离婚的时候财色两空,《情人转账操作指南》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本指南只要一个赞,你买不了吃亏,你也买不了上当。
01 操作总则
恋爱有风险,转账需谨慎
02 操作分则
第一章 光明正大谈恋爱
(1)一般原则: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2)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比如代表爱意的520 、521315201311314521314520等,一般会被认为是基于示爱的赠与,不能要求归还。同样,含有“9”等吉祥数字的非大额转账,属于代表一定美好祝福含义的祝福红包,根据生活经验,也一般可以认定为赠与,不作归还处理。
(3)借贷关系:对于大额的转账,出借方在转账时可以标明“借给你的”,或者在聊天记录中明确借款的意思表示,而不是赠与给对方的;为了固定证据,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后将所有的大额转账跟对方核对,并且督促对方还款;在催促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具体的借款数额,这样在后期主张权利时,证据就比较充分,并且得到法院支持的概率就会比较大。
第二章%20甜甜蜜蜜共同居
(1)一般原则: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①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②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2)共同生活花销:同居期间情侣相互的转账,若是为了日常生活开销的费用,如房租、水电、煤气、家具购买等,由于是同居必然产生的支出,出资方不得以对方有不当得利为由主张返还。
(3)大额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应返还彩礼;拒绝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对于一方明确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才给与对方的大额转账,一般会认定为具有彩礼性质,最后未能结婚的,则支付方有权要求返回。
第三章 名正言顺同林鸟
(1)一般原则:婚姻存续期间,除约定的外,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赠与后就变成了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还是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对该财产共同分割(所以“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这句话还是有法律上的道理的)。
(2)大额彩礼:①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③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在离婚时个人所分得的财产没有办法维持当地的生活水平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④收取彩礼后用于酒席花费、婚纱照拍摄等,属于共同花销的部分,不得请求返还。
第四章 偷偷摸摸找小三
(1)单方赠与个人财产: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如果赠与物是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定的婚后个人财产(如残疾补偿金),那么赠与人拥有对赠与物的完整的处分权,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可以赠与他人,而且配偶不能撤销这种赠与。
(2)单方赠送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如果配偶一方悄悄将夫妻财产赠与给他人,而没有得到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一旦配偶知情后,其表示同意的,单方赠与行为有效;配偶另一方表示不同意的,赠与行为无效,被赠与人应当将财产返还。
(3)非法同居花销:配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但可以证实是用于与他人非法同居的必要共同花销的,如租金、水电、煤气、购置日用品等,配偶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小扎说事#
03 操作结语
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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