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8-19 06:15:09作者:麒麟普法图片:未知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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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讲一个故事,顺便学下法律知识
一对夫妻结婚多年,期间妻子出轨且怀孕并生下一孩子,今年8岁。孩子一天天长大中,丈夫越看孩子越不像自己,且双方的感情在婚姻这座围墙里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早已消磨殆尽。
丈夫决定离婚,因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不愿抚养,且想让对方净身出户,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孩子与自己不存在亲子关系。
谁说女人的第六感准的,其实男人的第六感有时也是很准的
没错,孩子确实不是亲生的,法院判决确认孩子与自己不存在亲子关系。
随后丈夫即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婚内三套房子及车子归自己所有;婚内共同债务14W双方共同承担;女方赔偿自己经济损失10w;女方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赔偿金40w。
来!我们一个一个聊
丈夫要求离婚,妻子也早已厌倦了眼前这个男人,同意离婚。既然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当然不会强求,即准予双方离婚。
既然已有法院的判决,孩子确实不是自己亲生的,与男方没有亲子关系,现要求女方扶养,女方也同意扶养,法院当然也支持该诉求。
婚内的三套房子及车子,男方要求归自己所有,女方当然不同意,这个法院会怎么判呢?
其实在老百姓朴素的思想中,一直存在着夫妻一方出轨,出轨方就“净身出户”的想法,但法律并未如此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有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可见,一方出轨,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轨的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也仅能要求出轨方也就是过错方赔偿损失,并不能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净身出户”的。只有在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的,法院才可以判决少分或不分的。
也就是说,即使已经认定孩子不是亲生的,也不会当然认定对方有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对方是否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需要自己举证证明。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一方重婚或也他人同居的证据的。就连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也一样难找到。很多人只有照片或短信,往往只能证明另一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或者曾经打过对方,确很难证明另一方有与他人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或者实施家庭暴力。
若不幸遇到上述问题,教大家一个办法,有事儿找警察叔叔!!!
愿看此文章的人都遇的人都是温暖纯良之人,愿我们都被生活温柔相待!!!
今天就写到这里吧,剩下的三个问题明天继续分享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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