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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签订出轨净身出户有效吗(净身出户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

日期:2021-08-15 06:22:08作者:大河看法图片:未知人气:+

《清洁房屋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讲述这件事。

请看案情

被告是周的同乡,两人在外打工后不久登记结婚。婚后,周发现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夫妻二人经常吵架。2017年春节期间,因网络游戏欠了很多债,周想和他离婚。为了挽救婚姻,2017年4月陈某在陈某与周某签订协议书:如陈某因玩游戏而欠债,则“净身出户”。,因网络游戏透支了自己的信用卡1万多元。周愤怒地起诉法院,要求与离婚,并声称婚后所有财产应归自己所有。

分歧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干净房子”协议对财产分割的效力。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洁身自好”是被告陈某挽救婚姻的最后手段,但这不是他的真实意图。在婚姻诉讼中,处罚的理由是出轨、家庭暴力、吸毒等重大错误。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只是沉迷于网络游戏,对其“外出洁身自好”的处罚力度更大,明显不公平应认定其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洁身自好”是双方的真实意图。以财产分割为标的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为有效。

评析

小编同意第二种意见。原因如下:

所谓“出门清净”,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 《婚姻法》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由此可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所谓“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急或者无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对自身明显不利的合同。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往往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其不平等,从而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本案中,和周既是夫妻,又是婚姻关系中的平等主体

因此,本案中“走出去”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存在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且陈某签下“净身出户”协议书是出于挽救婚姻的目的,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应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以财产分割为对象,不涉及人身等其他问题,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出去干净是指离婚时一方不拿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有争议的。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来说,法律并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清洁房屋协议”。律师说法: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通过协议限制另一方的离婚自由将使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s的“干净房子协议”无效。

同时,《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的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各自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下5种情况,签了协议也没用!

也就是说,“忠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只有在协议离婚时才有效。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必须采取诉讼离婚

时,忠诚协议就是无效的,双方需要做的就是提供所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一切判决将交由法院宣判。

“忠诚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或违背道德

协议内容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关于财产的分配也应该是在合理的范围里。比如说,协议约定男方保证不与前女友有任何联系,否则就给女方签订一张10万元的借条。这样的协议内容就是不合理合法的,首先,“任何联系”就不合理,有强烈的主观性,其次,签订借条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不合法的,此借条(借贷关系并不真实存在)不是在真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

“忠诚协议”本身并不平等公正

若协议本身只是对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约束,另一人则不在此协议的约束范围内。比如,夫妻双方中其中一人不能晚归不能私自外出游玩不能私下和朋友约会,违反就要交“罚金”;而另一人则完全随心所欲。这样的协议内容太过于严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财产分割方式已经严重导致受约束方生活困难。那么这样的协议执行无效,存在一种欺压的状态。

协议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协议无效

即财产分割并非协议签订的本意。比如,在一次争吵过后,为维护和睦,李某向王小姐签下一份协议,称婚后一切财产都无条件给予我的妻子王某,不管以后为什么事情离婚,赵某都净身出户,财产自动转为妻子王某名下,以此协议证明。这样的忠诚协议在后来就没有被支持,因为出具承诺书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和睦,为了稳定关系,而不是为了对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其有关财产的承诺都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故此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协议并非自愿签订

忠诚协议一般是在婚前签订,用于约定婚后两者的义务,合理约束双方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以不签就不结婚或者其他理由,以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签订协议的目的,那么此协议本身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来源:中国普法、律政清读

投稿邮箱:dahehanjing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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