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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障碍的女性能娶吗,55岁男子娶智力障碍女孩

日期:2021-06-25 10:44:54作者:新京报图片:未知人气:+

55岁男子娶20岁智力障碍女孩。图源新京报网。

这两天,“55岁男子娶20岁智力障碍女孩”事件引发热议。据新京报报道,3月1日,河南驻马店官方人士称,经初步调查,男方张先生55岁,所谓“未成年”女孩系智力障碍人士,20岁。之前,张先生按照习俗,租用本村村民汽车进行接亲,在家中举办婚礼仪式。当地镇政府回应称女孩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母同意。女孩父母称她是独生女,嫁过去饿不着就行。女孩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目前还不清楚。

对于公众关心的后续处置问题,该县公安、民政、法院、妇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为两人同居不违法,但不能办理结婚证。依据相关政策,双方日后若有孩子,可办理准生证并上户口。此外,该县相关部门会积极帮扶这个特殊家庭。

两人结婚能否获法律支持,还要看具体情况

在这则结婚当天村民拍摄的视频里,智力障碍女孩哭泣的画面引发了不少人的同情和疑惑。不能正常表达意愿的智力障碍女孩能结婚吗?她们的权益该如何保障?这些问题迅速引爆舆论场。

无论是《婚姻法》还是之后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无不贯穿着保护婚姻自由权利的精神,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从立法精神出发,分析这起颇受关注的老汉与智力障碍女孩“结婚”风波,一方的身体残疾固然并不构成结婚的障碍,但结婚的大前提“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否能满足却成疑。

现在看,虽然男方和女方家庭都对婚事表示认可,男方也表达了婚后善待对方的意愿,村里也表示男方是老实人,但唯独缺了“女方本人自愿”这关键的一环。

如果该女孩智力障碍严重,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表达自身意愿,民政部门确实不能为其颁发结婚证。此前陕西一对有智力残疾的情侣申请结婚证,遭到民政局拒绝,就是因为男女双方都有智力残疾,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若该女孩只是轻微智力障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能完整表达自身意愿,在个人表示同意的情况下,便可以与对方结婚,合法合规地领取结婚证,并不因为自身智力障碍而被排除在婚姻大门之外。

电影《樱桃》截图。

保障智力障碍妇女权益,需要不断加码

看似在法律上三言两语就能说清,但这事暴露出来的,其实是智力障碍女性权益保护这个复杂又宏大的命题。

回到此事,虽然从两个家庭的目的看,双方显然都有传宗接代、生育儿女的意愿,当地也表示 “双方日后若有孩子,可办理准生证并上户口”,但毫无疑问,智力障疾女性不能沦为生育工具与繁殖机器,这些不能建立在“被自愿”的基础上。对社会来说,智力障碍遗传的后果,也是难以承受之痛。

现实中,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性侵智力障碍女子案件时有发生,正常人或残疾男子与智力障碍女子结婚的情况也不算少见。

在此类事件上,不少地方检察机关采取了保护性措施:如检方与警方建立提前介入机制,涉及智力障碍女性案件从侦查阶段就介入案件,协助固定证据,提高侦破效率和打击犯罪的效果;联系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对接帮扶机制,组建社会关护网络,形成社会关注、帮扶智力障碍妇女的合力;与智力障碍妇女的家人联系,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及时开展维权救济等活动。但这类保护措施显然还应加码。

在网上,有社会学者根据田野调查得出结论:智力障碍女性的“婚姻”通常并不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婚姻市场里的弱势男性为了完成家庭人口再生产的折中选择,是父母为智力障碍子女寻找替代性照料者采取的应对策略。理论上讲,合法的婚姻关系,能在生活照料与情感满足方面为智力障碍女性提供支持网络,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基层妇联与村委会等机构也应采取各种保护措施,避免智力障碍女性受到婚内侵害。

这其实是基于智力障碍女性现实困境给出的次优办法:纸上理论说得再多,智力障碍女性“结与不结都为难”的现实困境,都该被正视。

不管怎么说,对智力障碍女性可能面临的权益侵害,都有必要采取干预措施。就此事而言,当地有关部门宜介入处理,首先对该女孩的残疾状况进行鉴定,看是否属于智力障碍,情况是否严重,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而对照原国家卫生部门的《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等,进行科学处理。

如属于前者,不能不发证就了事,还需要解除有可能损害其切身权益的状况,跟进保护智力障碍女孩权益。如属于后者,则需要征询当事女孩,是否有真实自愿的结婚意图,愿意的话,可以帮助办理结婚手续,不愿意的话,则应根据女孩的意思表示,做出将她带到父母身边或留在原处的决定。

跟进处理之后,当地有关部门还应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通过走访和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智力障碍人士的生活情况,及时开展维权救济等活动,避免出现被虐待侵犯等情况。

从长远看,还应加大对智力障碍妇女的社会帮扶力度。包括居委会、村委会、妇联、民政等部门,应与特殊家庭建立对接帮扶机制,及时开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宣传,组建社会关护网络,形成社会关注、帮扶智力障碍女孩的合力,以社会力量的介入,用渐次健全的服务体系托起她们最起码的尊严和人身安全保障。

□欧阳晨雨(法律工作者)

编辑:陈静 实习生:潘宇洁 校对:李立军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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