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8 16:24:47图片:未知人气:+
新湖南客户端5月19日讯(通讯员 张时姣 向仍席)5月19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镇溪街道人民调解室,借贷纠纷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这是近日镇溪街道调解员从情、理、法3个方面释法说理的生动场面。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梁某因资金周转,于2019年3月经朋友介绍向吴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承诺按月给付一定利息。按期付息3月后,梁某便不再偿还。3年过去,吴某都没有等来梁某的3万元,更不要说承诺的利息,便一纸诉状将梁某起诉至吉首市人民法院。
基于案件债权明晰,事实清楚,吉首市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派至镇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镇溪调委会当天就联系上了双方当事人,原来梁某当初借钱是和丈夫一起做生意用来周转,不仅仅借了吴某一人的钱,一共有十多万欠款。后来和丈夫感情破裂,离婚后一人抚养小孩,还需偿还八万元借款,只能先给一人还清后再偿还吴某的欠款。梁某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愿意分期还款,希望能和吴某和平解决,不必要对簿公堂。了解到梁某的情况后,调解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次耐心劝说心急的吴某,表示走司法确认程序也能保障他的权益,最终打消吴某顾虑,选择接受梁某的按月还款,也主动放弃追偿利息。
[责编:向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