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11 12:25:16图片:未知人气:+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也进行了调整。现在“离婚冷静期“已经施行五个多月了,确实有不少夫妻冷静下来,选择继续维持婚姻。但”离婚冷静期“的政策,依旧饱受争议。不论政策怎样,想要离婚就得按规办理了。很多人对“冷静期”有基本了解,可具体流程还不太清楚,今天的文章就给大家详细讲一下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
离婚登记程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第一步: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双方持有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身份证件:
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
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身份证件:
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二步: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如果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五步: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温律说法: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三十日,但其实可以冷静六十天。自双方向民政局申请离婚后,三十天内可以撤回申请。三十天冷静期满后,如果仍没有考虑好,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双方其实在这60天里,都可以随时反悔,撤销离婚申请。
作者:温霏霏 律师
编辑:金毅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