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03 09:49:48作者:法妞问答图片:未知人气:+
离婚诉讼法庭辩论应当围绕以下焦点进行辩论: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子女抚养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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