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02 16:49:01作者:南京五老村司法所图片:未知人气:+
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这句歌词用来形容甲此刻的心情再合适不过了,因为他借出去的10万块钱终于收回来了。
乙(借款人)和甲(出借人)是同学、好哥们儿,乙曾向甲借了10万元。
乙这厮平时看起来老实可靠,可赖起账来一点不含糊,打死不承认借过钱。
无奈之下,甲准备起诉,同时求助了律师。
功夫不负有心人,庭审中,乙无力反驳,承认了借款事实。法院判决乙限期归还甲10万元。
甲虽赢了官司,但也开心不起来,申请了强制执行,也没能拿回钱,心理却很失落,但天无绝人之路,律师曾给甲说过一个简单方法或能有效。
有一天,甲发现乙在朋友圈里晒新买的高级手表,立刻联系法院执行局。
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将被执行人乙带走,法官向乙宣读了进行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乙迫于强制手段的威慑力,嚣张态度瞬间全无,主动清偿了全部欠款。
附:根据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罗爷法律提醒:赢了官司也不要大意,欠债人仍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可能。咱们平时多留意欠债人高消费动向,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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