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02 16:29:14作者:深夜奇谭图片:未知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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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慕雪在公寓下站了足足十分钟,终于鼓起勇气上楼。
老楼没电梯,只能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一层一层往上爬。楼道里一股发霉的味道,她翻出巴宝莉手帕捂住鼻子,可没走几步,鞋底又不知沾了什么黏答答的东西,乌漆嘛黑也看不清,秦慕雪忍着恶心往台阶上刮了刮。
哎,这鞋一万多块呢,早知道来这破地方就不穿了。
千难万险终于到达,门是虚掩的,秦慕雪拨开门帘,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药草味。屋里没开灯,只在墙角旮旯点了几根蜡烛。借着微弱的光影看过去,这是一间少数民族住宅,色彩浓郁的苗家绣毯,祭祀用的鬼怪面具,真人大小的芒篙草人,不大的地方处处透着诡异神秘。
“有……人吗?”秦慕雪怯生生地问。
隐约有动静,转身回头,一个男人出现在她面前。身长八尺,着灰色长衫,脑袋低垂,脸色煞白,一动不动,整个人笼罩一层阴沉的死气。秦慕雪头皮发麻,尖叫后退,这时啪的一声,灯亮了。
一个苗家打扮的老妇拄着拐杖从里屋出来。她皮肤黝黑,干瘪的脸上满是皱纹,白发高挽,发髻处斜插着一根银簪。细如鸡爪的手上戴着两串明晃晃的银镯子,看起来身体不太好,还未开口就是一阵剧烈咳嗽,整个人就像一把弱不禁风的干树枝。
“阿大,回屋去,别吓着我的客人。”她的声音干哑,像是憋了一口痰。
阿大听令,慢吞吞挪回屋里。秦慕雪这才看清楚了,他只是看起来木讷没精神,刚才是自己莽撞了。
苗巫将秦慕雪招呼坐下,上下打量她,“既来登门,所为何事?”
秦慕雪被她盯得不舒服,可还是如实回答,“我……是来看病的。”
秦慕雪人如其名,肌肤胜雪,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她对自己的外貌一直很重视,每天勤保养,定期做美容,不允许出现一条皱纹,一丝赘肉,可自从生下孩子后,一条疤痕就趴到了她的肚皮上,简直令人糟心不已。
光外表不好看也就罢了,这条疤还影响到了她的夫妻生活。以前的林笙在床上花样百出,可现在却是按部就班,草草了事,甚至都不怎么看自己了,这样的变化让一向自信的秦慕雪患得患失起来。
无意听同事说有一个神医,她就赶紧找来了。不想那传说中的神医竟然是个邋遢的老太婆,秦慕雪不免有些泄气。她不情不愿撩开衣角,露出肚皮上的疤痕给神医瞧。
苗巫佝偻身子上前,伸出枯枝似的手指,粗糙的指腹在她雪白的肚皮上逡巡,那指甲又长又尖,像是要把她开膛破腹。秦慕雪闻到她身上的难闻气味,一阵恶心干呕,匆忙把上衣拉下来。
“能治好吗?”秦慕雪问。
苗巫直起身子,“能治。”
秦慕雪心中一喜,“只要能治好,钱没关系。”
苗巫走到案台前,摸出一个银色方盒递给秦慕雪,“一天三次,一个月见效,五十块。”
秦慕雪接过银盒,盒里是透明膏状物,刺鼻的药草味熏得人头疼。
她眉头一皱,“五十块钱能用什么名贵药材……”又看着苗巫百褶纵横的脸,心里犯起嘀咕,“如果她真有本事,怎么不捯饬捯饬自己,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又老又丑。”
虽说有些失望,可来都来了,秦慕雪掏出五十块钱给苗巫,道谢之后转身离开。
刚走到门口,就听见苗巫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吴妖小玉飞作烟,越艳西施化为土,任你国色天香,风华绝代,最后不过红粉骷髅一抔土。”
那缥缈的声音仿若呓语,又仿若从地狱中徐徐传来,让人汗毛倒竖寒到骨子里去,秦慕雪也不敢回头看,逃命似的飞奔下楼了。
2
夏梨拿着一把匕首若有所思。
匕首长约七寸,短小锋利,当时她情急之下朝青叶蝉刺去,没想到竟如此厉害,也该她命不该绝!罗喜娇一直用它来切水果,外观看起来平平无奇,只是鞘上刻着“凤矩”二字。
文天祥遗物中曾有“焦雨琴”和“凤矩剑”,这两件宝物后来被清末戊戌六君子之一谭嗣同所得。谭嗣同慷慨就义前把凤矩剑交给师父,结果这剑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被回炉炼钢,从此在世上销声匿迹。这把凤矩匕首会不会跟凤矩宝剑有什么关系呢?
胡安安醒了,还把自己怎么伙同叶孟紫杀害杜思雨、莫越荣、赵菲全都招了。夏梨眼睁睁看着叶孟紫化成一摊水,又眼睁睁看着同事把叶孟紫的尸体抬回来,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案子破了,夏梨重新复职,对青山漠的兴趣更大了,可她不敢轻举妄动,把青山漠惹毛了搞不好又会把她的嘴粘上,明路子走不通,只能暗地里侦查了。
几天调查下来,夏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青山漠单身,没朋友,也没什么兴趣爱好,不喜交际,从不应酬,就连同事聚餐也从来不去。孤僻冷漠独来独往,整个人既无趣又呆板,总而言之,就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宅男,夏梨从没见过如此无聊的人。
周末放假,夏梨来到市里最繁华的秀水街。
上中学时她经常来,每次看着橱窗里blingbling的鞋子都会艳羡不已。现在有能力买了,却又不能穿了。出外勤的时候经常登高爬低,又跑又摔,穿高跟鞋非把脚崴折了不可。可难得出来逛街,夏梨还是忍不住拿起一双往脚上比量。
“你混蛋!林笙你混蛋!”
店外突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咆哮,几个导购互相递了个眼色,一股脑全跑到门外看戏,夏梨也放下鞋子走了出去。大厅围了一群人,有个大妈还好心地给夏梨讲解剧情,“原配打小三,男人护着不让。呸,陈世美真不是东西!”
捉奸这种戏码夏梨在警局也看得不少,什么扯头发扇巴掌,扭打成一团,每次都鬼哭狼嚎吵到她头大,今天难得清闲,没想到又碰见了。夏梨正想躲开,却发现那个满脸泪水的原配竟是自己的童年好友秦慕雪。
秦慕雪在夏梨的记忆里可是仙女的代名词,仙袂飘飘,骄矜高傲,走路的时候目不斜视昂首挺拔,把一众崇拜的目光都远远甩在后面。可眼前之人还是她吗?头发蓬乱,表情扭曲,眼泪鼻涕淌了一脸,一边跺脚大骂,一边就要扑上去厮打旁边的女人。
小三大约二十出头,眉目寡淡,勉强算是清秀,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原配逮个正着,看样子也是吓坏了,委委屈屈躲在男人后面,满脸惊恐无措,眼睛里噙着泪花。
男人则护着小三,把秦慕雪狠狠推到一边,“你闹够了没有,丢不丢人!”
秦慕雪似乎没想到林笙会为了小三推她,踉跄几步,气得浑身哆嗦,“我丢人?你大庭广众之下带着贱女人招摇过市,你丢不丢人!”
眼看人越来越多,林笙也不再与她争辩,只狠狠瞪了一眼,拉着小三快步走了。
商场又恢复了秩序,只有秦慕雪还呆愣愣坐在冰凉的地上,不知道在想什么。十几年没见面,一见面就遇到这种事实在尴尬,夏梨过去也不是,不过去也不是,正犹豫间,秦慕雪已经看见了她,目光相接,夏梨只得走上前去。
3
靠在舒适的卡座中,闻着袅袅的咖啡香,秦慕雪的情绪缓和了不少,她跟夏梨讲述起跟林笙的过往。
秦慕雪和林笙是大学同学,慕雪是公认的校花,追她的人乌乌泱乌泱,在这些倾慕者中就有穷小子林笙。
林笙每天给她送早饭,有时候她心血来潮想吃点什么,林笙能跑半个城买给她。每次她吃烤串,林笙都会先把竹签上面的尖头掐去,唯恐她戳了舌头。
秦慕雪家庭条件优越,从小被捧在手心中,她觉得那些只知道送名贵礼物的人,俗不可耐又毫无诚意,林笙就不同,他温柔又细心,愿意把整颗心捧给她,这样虔诚的爱意让她非常感动。
大学一毕业,秦慕雪就把林笙带回了家,这个草率的举动引起了轩然大波。
父亲避不见客,母亲冷言冷语句句带刺,只有哥哥慕雨态度尚可,可也是疏远的客套。待林笙走后,慕雨跟妹妹晓以利害,这林笙家什么都没有,嫁过去不是吃苦吗?谁料慕雪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死活都要跟林笙在一起。父亲也上了火,扬言再执迷不悟,就与她断绝关系,谁料倔脾气的秦慕雪就真从家里搬了出去。
她跟林笙租住在一间四十几平的小公寓里,没有厨房,就买了一个电磁炉,每到做饭的时候油烟满屋,呛得人直流眼泪。红色奥迪也没收了,上下班只能挤公交,高峰点挤得像沙丁鱼罐头,秦慕雪仓皇下车还挤丢了一只高跟鞋。
日子虽然辛苦,可小两口的感情却越来越好,林笙对她好得没话说,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家务活也从不让她沾手,晚上还给她按摩,秦慕雪有情饮水饱,感叹这样的日子才叫生活。
林笙八面玲珑才华出众,一直很受领导器重,开始分管一些地产项目,秦家做房地产生意,一来二去两家人就渐渐走动起来。秦慕雪发现家人对林笙的态度缓和了很多,也热情了很多,可她还记恨当时的屈辱,也没个好脸色。倒是林笙一如既往地恭恭敬敬,一声声爸妈叫得亲切热络。
秦慕雪怀孕了,不愿意回家养胎,林笙就把乡下的妈妈接过来照顾她。林笙的母亲是一个瘦小干瘪的老太太,对儿媳妇战战兢兢的,唯恐她有什么闪失。临盆那天,秦慕雪难产,林笙都快急疯了,好在吉人自有天相,最后母子平安。原本的小公寓住不下,他们一家三口就搬到了秦家准备的小别墅中。
秦慕雪当起了全职太太,有保姆照顾儿子,她平时在家养养花做做瑜伽,日子过得舒心又安乐。林笙又升了职,回家越来越晚,有小姐妹提醒她,现在小姑娘都厉害得很,不招不惹都乌泱乌泱往上扑,她家林帅哥少不了女妖精惦记。对于这些话,慕雪全部一笑置之,可接下来的情况却让她傻了眼。
林笙夜不归宿越来越多,对她也越来越冷淡,秦慕雪反省是不是自己平时对他疏于关心,于是越发体贴,每天嘘寒问暖,可林笙的心已经冷了,不管她怎么殷勤,怎么热情,林笙依旧冷冰冰地不为所动。
秦慕雪终于明白了症结所在,她亲眼看到林笙和一个女人手牵手,相互依偎态度亲昵,她大脑的弦一下断掉了,也顾不得什么形象,冲上去就跟那女人厮打起来。
“你说我哪里不如那个女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秦慕雪喃喃自语,迷茫望着窗外的天空,眼泪像没有关紧的水龙头,大颗大颗从脸上淌下来。
4
秦慕雪一向心高气傲,哪里受过这种屈辱,她决定离婚。原以为娘家人一定会支持,谁知结果却出乎她的意料。
父亲把茶杯重重一搁,“不让你嫁,你不听,现在又要闹离婚,简直不知所谓。”
母亲开解她,“其实男人在外逢场作戏也是常事,一两次也没什么,最重要的是知道回家。”
哥哥也劝她,“妹夫一直很好,这次可能也是鬼迷心窍,而且现在生意难做,我们最近拿的那几块地,全靠妹夫从中斡旋……”言外之意就是家族生意全倚仗林笙,让她赶紧别闹腾了。
秦慕雪万万没想到自己最亲近的人,关键时刻竟然胳膊肘往外拐,顿时心灰意冷,拎起皮包就摔门而去。
将近深夜,林笙依旧没有回家,又是一个不眠夜。
秦慕雪蜷缩在绵软的大床上,看着头顶奢华的水晶吊灯,一种溺毙的窒息感快要将她淹没。儿子小宝从睡梦中忽然惊醒,发出一声啼哭,秦慕雪忙跳下床将他抱在怀中安抚,过了一会儿,小家伙终于甜甜地睡去。
秦慕雪将他轻轻放回婴儿床,又小心掖了掖被角。小宝长得很像林笙,高鼻梁翘嘴唇,睡觉时睫毛一抖一抖,粉嫩又可爱。看着熟睡中的儿子,秦慕雪忽然改变了主意,她决定找那个女人好好谈谈。
那天回去之后,秦慕雪反思了一下,自己的确冲动了,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打人,就算有理也变得没理,她打定主意这次一定要以理服人。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只想跟你聊一聊。”
对面的柯以柔穿着一件白色毛衣,柔柔弱弱,像一朵娇柔的小白花。她指指自己的嘴巴摆摆手,然后掏出一个小本子,写了几个字后递给秦慕雪。
秦慕雪接过本子,看见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对不起,我不会说话。”
秦慕雪呼吸一滞,拿本子的手都在抖。她不会说话?她是哑巴!原本以为柯以柔用花言巧语迷惑了林笙,可是她竟然不会说话,林笙不会手语,他们是如何相爱的?还爱得那么深沉浓烈,林笙抛妻弃子也要跟她在一起。
秦慕雪忽然想笑,却又想哭,她深吸一口气,手无力垂下,本子掉落在桌子上。对面的女孩温柔可人,看起来并非那种以色惑人的坏女人,秦慕雪安慰自己,也许她也是一时糊涂。
“我们的孩子还不到一岁,他不能没有爸爸。”秦慕雪掏心掏肺,以期得到理解。
柯以柔捞过本子写道,“婚姻不是牢笼,而是爱的港湾,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大人不会幸福,孩子更不会幸福。”
好言好语却被将了一军,秦慕雪火气噌噌涨,可还是心平气和说,“谁说我们没有爱,没有感情,我们的感情你又知道多少?如果没有你,我们现在还是幸福的一家人。”
柯以柔又在本子上写道,“别做梦了,他不爱你,他爱的是我!”说完倨傲地扬起下巴,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看向秦慕雪。
秦慕雪无法再保持理智,她将本子狠狠一摔,站起来揪住柯以柔的衣领,“我好言好语跟你说,你到底有没有心,你这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你是会下地狱的!”
面对失控的秦慕雪,柯以柔没有任何惊慌失措,她只是乖乖站在那里,随她打骂不闪不避,唇角露出一丝捉摸不透的微笑。
正在这时,一个人影快速来到两人身边,林笙捉住秦慕雪的手腕,大力一推,秦慕雪一个踉跄转身,头部重重撞在桌角上,眼前顿时一阵模糊,额头阵阵钻心的疼。
她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发觉瘫软无力,头晕目眩间,看见林笙正小心抚摸着柯以柔脖颈上的红印,眼中关切溢于言表,“你有没有怎么样,没事吧?”
柯以柔哆嗦着嘴唇摇摇头,不发一言,大颗大颗的眼泪从眼眶中滚落下来,我见犹怜。
秦慕雪如万箭穿心,想起有一次自己被锅烫到,林笙紧张兮兮非要带她去医院,还三令五申以后不准她再进厨房。如今他对别的女人体贴入微,自己却只能在旁眼睁睁看着,可真是讽刺!
林笙对秦慕雪怒目而视,“我原本不想走到那一步,可是你实在不可理喻,我们离婚吧!”
5
秦慕雪吹着冷风在海边徘徊,她想起以前的甜蜜岁月,想起跟林笙挤在小房子里蜗居的日子,那些日子看似苦,实则甜,现在自己什么都有了,可是有什么用?什么用都没有!
以前有多幸福,现在就有多痛苦,过往的所有美好都如一把尖刀狠狠插在她的心上,让她每每想起都心如刀绞。
秦慕雪万念俱灰,与其痛不欲生,不如了此残生。她翻越栏杆正要往下跳,手臂却被一个人捉住了。斑驳树影下,苗巫似笑非笑看着她,“年纪轻轻就为一点儿小事轻生,实在是不值当。”
“我爱的人不爱我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秦慕雪看着漆黑的海水喃喃自语。
苗巫一笑,“如果我能让他回心转意呢?”
秦慕雪不可思议看着她,“你……”
苗巫慢悠悠说,“你丈夫性情大变,只因为被人下了蛊。”
秦慕雪瞪大了眼睛,“下蛊?”
她曾看过一本小说,传说把许多毒虫放在器皿里互相吞食,最后剩下不死的毒虫就叫蛊。可那不是小说虚构的吗?现实中怎么可能有如此荒诞的事情!
苗巫见她不信,便叫她伸出掌心,秦慕雪依言照做,忽见苗巫手中捏有一虫,黑虫大约两寸多长,细如发丝,还没等秦慕雪反应过来,细虫已经落入了她的掌心中。
秦慕雪大惊失色想把小虫甩掉,可小虫竟扭动身子钻进了她的皮肉中。一条黑线顺着她的手臂逡巡向上,继而游过脖颈,最终到达眉心。
秦慕雪起初全身酥麻无力,不久便觉呼吸困难,头疼欲裂,全身犹如万蚁噬骨,又痒又痛令她痛不欲生。她挣扎着用指甲去抓,雪白的肌肤立刻出现道道抓痕。
苗巫在她身边缓缓蹲下,朝她眉心缓缓一指,那黑虫转眼又回到了她的手中。秦慕雪立刻疼痛全消,她从地上爬起来,对刚才的痛苦心有余悸。
苗巫解释说,“这小虫就是蛊,你丈夫被人下了情蛊,现在满心满眼就只有那下蛊之人,自然待你如陌生人。”
秦慕雪焦急说,“只要能解蛊,多少钱我都答应。”她打定主意,自己既然知道了蛊虫的滋味,断不能让林笙也受到这生不如死的痛苦。
苗巫说,“我老婆子孤家寡人行将就木,要钱做什么?”
“那你要什么?”秦慕雪不解。
苗巫针漆似的眼睛盯看她,如同贪婪的秃鹫看一块腐肉,又尖又长的指甲在秦慕雪的脸上比划了一下,“我要你这张漂亮的小脸蛋儿。”
秦慕雪惊惧着后退,退了几步又觉得可笑,这脸长在自己身上,她怎么要去?
苗巫仿若知道她心中所想,一伸手,旁边的阿大很快将一盏破油灯放在她的掌心中。
油灯是陶制,年代久远,很多地方都落了漆。造型倒也有趣,一个陶俑小人双膝跪地举着半截白蜡烛,白蜡烛在风中发出颤抖的光亮。
“你滴一滴血上去,我们就算是签了契约,一旦签了契约,可就不能反悔了。”
见秦慕雪有些犹豫,又说,“你不敢?不敢就算了,我也不耽误你跳海的好时辰。”说罢把油灯收起就要走。
秦慕雪想想也是,自己连命都不要了,还要这张漂亮的脸做什么?况且,林笙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肤浅之人,两个人海誓山盟心意相通,她自信不论变成什么样子,他们的感情都不会变。于是心下一横,咬破手指,滴了一滴血上去。
苗巫满意地笑笑,然后从衣袖中掏出一个瓷瓶,“这瓶中粉末你放到他饭菜中,我保你们恩爱如初。”
秦慕雪将信将疑接过瓷瓶,正愣神间,苗巫已经不见了。
6
林笙皱眉看着在厨房里忙活的秦慕雪,不知道她在搞什么名堂。秦慕雪同意了离婚,可她有一个条件——最后跟他吃一顿饭。难道一顿饭就能令他回心转意?她也太天真了!
林笙催促说,“请你快一点,柔柔晚上怕黑,她不能一个人在家。”
秦慕雪端着两盘牛排从厨房里出来,把其中一盘放在林笙面前,“我第一次下厨,也不知道好不好吃,你尝尝看。”
林笙切下一块放入口中,敷衍说,“还好。”
秦慕雪无视他的冷淡,又殷勤切下一块,用叉子递到林笙面前。林笙身子后仰,有些抗拒与她的亲密,可还是无奈把牛肉塞进了嘴里,秦慕雪心满意足回桌落座。
两个人这顿饭吃得沉闷不已,无人说话,林笙像是赶时间,很快将盘中食物一扫而光,最后他用餐巾擦擦嘴角,“好了,饭吃完了,我可以走了吧。”
秦慕雪慢慢放下手中刀叉,两只眼睛注视他,“林笙,我们弄成现在这样,我有很大的责任。是我以前太任性,太蛮横,没有顾忌你的感受,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改。”
林笙站起来,将餐巾随手一扔,“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听你说这些的。”
秦慕雪飞快绕过桌子,上前攥住他的手,苦苦哀求说,“你以前说过,我们要相伴到老,等我们老了,走不动了,牙都没了,还要在一起,这些你都忘记了吗?”
林笙把手抽出来,把她往旁边一推,“过去都过去了,你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说完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可没走几步,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秦慕雪忙飞奔过去,只见林笙白眼上翻,全身大汗淋漓,捂着肚子不停抽搐。秦慕雪六神无主,急得崩溃大哭,“糟糕,这粉末不会有毒吧。”正悔不当初,只见林笙忽然侧脸一呕,刚才吃的东西全部都吐了出来,一堆污秽中有一条三公分的小虫在地上蠕动。
说来也怪,吐出来之后,林笙的肚子立刻不痛了,他看着满脸泪水的秦慕雪,眼中充满温情,“小雪,你怎么了,怎么哭了?”他一下一下给她擦着眼泪,“别哭,你一哭我心都碎了。”
秦慕雪紧紧握住他的手,两行泪落下来,“没事,我高兴。”
自此之后,两个人和好如初,感情更胜从前。
林笙失忆了,他不记得前一阵子发生的事情,甚至对柯以柔也没有什么印象,只知道她是一家慈善机构的员工,平时不熟也没有来往,完全不理解秦慕雪为何对一个陌生人如此在意。秦慕雪也不愿多提以前的事,对林笙的疑问一笑了之。
日子一天天过下去,秦慕雪忽然发现自己身上的赘肉越来越多,不管她怎么运动节食,怎么狂抹纤体霜,赘肉就是减不掉。眼角皱纹也多了起来,有一天起床,她竟然发现了好几根白头发。
秦慕雪心慌大惊,猛然想起了那个恐怖的契约。(原题:《巫血咒》,作者:白芽。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 <公号: dudiangushi>,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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